现实版赘婿|有人不履行家庭义务,过得一地鸡毛甚至离婚收场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有“赘婿”“两头婚”的幸福生活,也有婚后生活纷争不断,过得一地鸡毛,甚至离婚收场的夫妻。近日,记者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几例关于“赘婿”的离婚纠纷案件。

“网恋”后入赘夫妻不和闹离婚

2012 年7 月,小蓉(化名)与小彬(化名)在网络聊天中相识,同年8 月确定恋爱关系并同居,次年,小蓉怀孕,小彬答应入赘到小蓉家,双方到岳西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小蓉家按赘婿的风俗,为两人举办了婚礼,小彬入赘后,在女方家生活。婚后,两人生了一个儿子,按约定,随了小蓉姓。

不过,夫妻两人聚少离多。小蓉称,是小彬不履行婚前约定,不在女方家居住,更不履行家庭义务,致使夫妻感情淡薄,为此夫妻双方长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出现裂痕。2015 年6 月底,小彬还把儿子带回了老家居住,小蓉父亲前往探望孙子,两人发生冲突。小蓉称,事情发生后,小彬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来挽回夫妻感情。一气之下,小蓉将小彬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

小彬却不认同小蓉的说法,称小蓉起诉离婚是因为她通过网络认识了第三者。“我珍惜这段婚姻,愿意原谅她的过失,不同意离婚。”小彬说,如果法院判决离婚,其要求婚生子随男方生活,女方每月承担500 元生活费,直至儿子独立生活为止。且因为在婚后,其为女方家建立了一栋房屋,要求分割共同财产10 万元。

法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本案中,小蓉与小彬经网络交流相识,恋爱一年后登记结婚,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婚后亦无大的矛盾,小蓉亦是认为小彬与其父亲发生矛盾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影响了夫妻感情而起诉离婚。法院认为,小蓉主张的夫妻感情情形不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故法院对小蓉的离婚请求不予支持。

想为婚生子改名 称丈夫为“赘婿”

2011 年夏天,宿松的小颜(女方)与小松相识恋爱,并在2012年1 月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当月,两人按农村风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婚后小松居住在小颜家,2012 年5 月,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户口也落在了宿松,孩子一直在小颜父母处生活。但好景不长,婚后不久,夫妻二人就处于分居状态了。

小颜称,自己与小松相识较短,即怀孕结婚,婚前双方了解不深,是草率成婚。“他一向吝啬,视钱如命,平时总是依靠我生活,不为家庭和孩子付出什么,家庭生活开支都依靠我。”小颜还称,分居后,夫妻关系更加冷漠了,双方还经常为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因此,小颜将小松告上了法庭,要求离婚,婚生女则交由小颜抚养,小松每年给付小孩抚育费7000 元。为此,小颜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还提交了两份证言,称小松是“赘婿”。

面对妻子起诉离婚,小松直言,其与小颜确实没有共同语言,两人长期分居,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已无和好的可能。其同意与小颜离婚,也同意将女儿的抚养权交由小颜,但小颜不得变更婚生女的姓名,其认为小颜及其家人称自己是“赘婿”是无稽之谈。

法院认为:小颜与小松虽系合法的婚姻关系,但婚后双方分多聚少,无共同语言,双方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现小颜起诉离婚,小松表示同意,应认为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故小颜起诉要求离婚,依法应予支持。婚生女一直在小颜父母处生活,小松同意由小颜抚养,双方对子女抚养费给付分歧较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小松应给付相应的子女抚育费用。遂判决准予原告小颜与被告小松离婚;婚生女随原告小颜生活,由被告小松每月给付小孩抚养费用400 元,直至年满18 周岁时止。

专家:男女婚姻平等 资源优势互补

日前,记者采访到安徽建筑大学心理学副教授、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王健,他认为从心理角度看成为“赘婿”的原因很多,首先是两个人情投意合,不在乎婚姻之外的东西,“包括姓名权、家庭地位等等,做‘赘婿’是无可厚非的。”至于外界所关注的“赘婿”孩子姓名权他认为这不是问题,随着国家“二胎”政策的开放,像这样的情况双方可商量的空间就更大。

平等姿态下的选择

针对“赘婿”的现象,王健认为如今随着知识和素养的增加,人们能够突破传统观念。他表示“赘婿”也能对家庭起到融合的作用,“比如男方家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孩子,女方家就一个子女,入赘的方式就能够起到综合的作用。”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安排,家庭也能够更融洽。“从心理方面来说,过去‘入赘’一般是在家庭情况比较困难娶不到媳妇的前提下,男方可能觉得在自尊感和人格上价值无法体现,生活的情感和情绪就不会太高。”如今“赘婿”并不一定是男方家经济条件较差,而是根据双方生活环境的需求、现实生活质量的需要,在平等的姿态下作出的决定,幸福感也随之上升。

在他看来,“赘婿”的情况一直存在,但现在与过去不同是经济的发展带动交通也更加便利,双方走动就更加快捷,“见面的过程更加简洁了,相比过去,到女方家住会更加让人放心些。”此外,观念的转变使现在的社会更有包容性,大家都会理解,“现在大家更看重生活品质和幸福感的提升,‘赘婿’的概念模糊了些,界限不再那么明显,对男女双方的影响就会小很多”。

以平常心看待赘婿

王健认为,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语言学家、社会学家对“男方到女方家生活”的概念应该重新拓展,或者提一些新的更加符合社会发展的概念词汇。

“‘赘婿’这个词听着给人的感受不是那么悦耳,‘赘’经常讲的是多余、冗长的感觉,从古代含义来看有些贬低的意思,让人感觉不尊重不重视。”降低或模糊“赘婿”的身份对这样的家庭生活品质来说会更如意,在他看来,随着时代发展,人们应该改变偏见。王健告诉记者,其实无论是否是所谓的“赘婿”,如果在家庭里没有努力向上奋斗的精神,没有承担男人的生活角色,那么你的地位、身份和品质都不会被认可,生活品质也不会很高,“我们大可不必把‘赘婿’当成一件奇怪的事情,这只是婚姻的一种选择,应该以平常心对待。”

陈秋莉 徐静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陈牧

编辑: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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