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店镇桂华村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近日,司法部、民政部发布命名决定,公布了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名单,何店镇桂华村榜上有名。

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法治乡村的重要载体。

近年来,何店镇按照法治曾都建设要求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桂华村坚持“四个突出”,做到“四个强化”,即:突出党建引领,强化模范作用;突出村民自治,强化民主管理;突出法治根本,强化依法治村;突出以德治村,强化以德化人。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扎实推进基层治理示范行动,有效促进了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深入,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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