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县:执行不停歇 十三年老案终执结

近日,在四川省泸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刘某主动到法院履行,一件长达13年历经多任法官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切实维护。

2007年,原告刘某一和被告刘某二因《铺面转让协议》产生纠纷,遂刘某一将刘某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门市转让金、房租、赔偿损失费合计30600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二未按判决履行赔偿义务。遂刘某一向泸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由于长期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难以查找,在穷尽一系列措施无果后,执行法官经申请人同意后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终结该次执行程序。

2021年,刘某一来到法院申请恢复该案的执行,恢复执行后干警迅速出击,运用“总对总”财产查控系统,迅速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存款,后被执行人根据查控信息主动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还款事宜。经执行法官与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申请执行人放弃利息,刘某二将执行款一次性汇到法院,执行法官将该款交付执行人,案结事了,一起长达十余年之久的案件就此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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