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阳区检察院集中开展案件公开听证

来源:郧阳区检察院

“刚才办案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下面,我们对涉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李某平拟不起诉案进行公开审查听证,请大家发表意见,请书记员作好记录。”近日,郧阳区检察院对7件案件集中依次举行公开听证,这是其中一个听证会场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和政府工作人员代表20余人次参加了此次集中公开听证。

犯罪嫌疑人赵某某与李某平是母子关系。2020年8月27日,赵某某与两个儿子李某国和李某平一起,上山为其丈夫上坟。期间,大儿子李某国与母亲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吵骂。小儿子李某平听见二人吵骂后,替母亲帮腔,也与哥哥李某国争吵起来,说哥哥不应该和母亲争吵,并挥拳打中了李某国的鼻子。赵某某也朝大儿子李某国脸上打了几巴掌。李某国鼻子受伤出血,经鉴定,伤情为鼻骨粉碎性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同年11月21日,赵某某和李某平一次性赔偿李某国全部损失20000元,双方达成民事调解及刑事谅解协议。

该案移送郧阳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了解了赔偿及谅解情况。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拟作不起诉理由及依据等向与会听证人员作了详细介绍。案件当事人、听证人员就案件处理发表了各自意见。听证会后,该院将结合案情,综合听证意见,经检委会讨论后,对案件做出最后处理决定。

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属于激情犯罪,双方当事人为亲缘关系,矛盾已和解。两名犯罪嫌疑人均表示认罪认罚。综合全案情况,拟对本案作出不起诉决定。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加强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沟通,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亲缘关系修复。公开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追求案件办理法、理、情的最大公约数,是践行为民司法的具体行动。

公开听证会现场

此次公开听证的7件案件涉及普通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司法救助案件等。郧阳区检察院通过创新工作方式,将符合听证条件的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听证,在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提升了办案效率,得到与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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