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全面部署开展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湖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政办发〔2021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孝感市全面部署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3月2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孝感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加强领导,凝聚合力。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有关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同时,从市司法局、市发改委、市政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加强部门之间的统筹协调。

(二)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在准确把握相关概念、实施范围、适用对象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重点在于科学制定出本地本部门应予实施告知承诺制的事项清单。我市工作方案对于梳理事项清单工作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一是严格对照省直部门确定的告知承诺事项,确保省直部门实行告知承诺事项中由市、县行使的事项照单全收,能减则减;二是各部门梳理本部门实施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设定的保留证明事项,确定可以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三是对照各级已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确保已取消事项不再列入告知承诺制(上级公布取消方式时明确为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除外)。在明确事项清单梳理方法的基础上,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要科学编制本部门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特别对办理量较大、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符合群众期待、社会风险总体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凡涉及证明事项且能实现信息共享核验的,原则上都要实行告知承诺制。报送的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应当经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承诺事项要通过请示上级部门、召开论证会等方式慎重确定。

(三)把握节点,有序推进。我市工作方案将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梳理告知承诺事项清单、汇总公布事项清单、全面实施、自查评估、检查验收六个阶段部署推动,通过组建专班统筹推进、加强事中监督检查,列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等方式,力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市、县、乡各级全面落实,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范围上力争最大限度覆盖、办事流程最大程度优化,同时严格风险把控,对于实行告知承诺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事项,要加强论证,分批实施。

下一步,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市司法局将牵头组建工作专班,高效推进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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