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这些条件,可申请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

长江日报3月25日讯 中小企业想申请融资应急资金,怎么操作?“店小二”来服务!3月25日15:00至17:00,武汉市网上群众工作部举行“服务市场主体,在线解决诉求”系列上线活动第十场,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总工程师明文龙携相关处室负责人上线市网上群众工作部·武汉城市留言板答问,在大武汉客户端与网友在线交流。

3月25日,武汉经济和信息化局上线长江网武汉城市留言板与网民互动。记者史伟 摄

在线上互动过程中,有网友对于中小企业纾困应急资金十分关注,希望能够解决资金周转问题,但不清楚武汉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申请要满足哪些条件,什么样的企业可以申请。

市经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市中小企业融资应急资金适用范围为我市符合银行续贷条件而因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借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申请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在武汉市依法注册的中小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借款实际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个人经营性贷款);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违法记录的中小企业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3.经贷款银行(且为应急资金合作银行)评估,具备银行续贷条件,并同意续贷后,方可申请使用应急资金。

目前融资应急资金合作银行有: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汉口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等7家银行。具体事宜,可登录武汉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whsme.net.cn/)查询,咨询电话为027-85316850。(长江日报记者刘海锋)

【编辑:张玲】

(作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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