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到人防车位办不了产权证 市民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住在呈贡某小区的小郭遇到件烦心事:本想着买了离电梯较近的车位,不成想,使用4年了,产权证迟迟办不下来。于是,小郭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车位款、换车位费用,以及代办契税、代办费、维修基金、代办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业主起诉

被告讲述

迟迟没有产权证 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小郭在呈贡某小区买了车位后,觉得车位离电梯口有些远,于是找开发商商量,加钱换了一个离电梯口较近的车位,还是个独立车位,使用起来很方便。

2016年8月6日,小郭缴纳了车位的契税、代办费、维修基金、代办印花税以及产权登记费等。

此后4年间,小郭多次要求开发商办理车位产权证,开发商却一直不予以办理。

无奈之下,小郭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开发商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支付逾期办证违约金。

开发商称

不影响车位使用 相关费用不应退还

根据双方合同中约定,小郭购买的是D107号车位,他也一直在正常使用。

小郭起诉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小郭所使用车位编号被开发商变更为B044号。而从开发商新编号的D107号车位到小郭家所在住宅的电梯,要花上几分钟时间。

小郭多次找开发商理论,却一直没有得到处理。他又通过拨打市长热线进行投诉,相关职能部门告知他,他本打算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原来是这么回事,开发商压根儿就没告诉过他。

得到市长热线的回复后,小郭向呈贡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车位款、换车位费用,以及代办契税、代办费、维修基金、代办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

庭审中,开发商认为:虽然车位编号错误导致重新编号,但不影响车位使用,小郭要求的这些费用不应退还。

开发商

虽然车位编号错误导致重新编号,但不影响车位使用,小郭要求的这些费用不应退还。

一审判决

开发商存有过错 赔偿被告所受损失

呈贡法院审理查明,小郭购买的车位是人防车位,无法进行产权登记,而双方合同明确约定该车位为“买卖”形式。法官到现场查勘时,车位编号被更改的痕迹仍然留存。

呈贡法院认为: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根据《民法典》第242条规定:法律规定专属于国家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能取得所有权。国防物资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侵占人民防空设施。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人民防空工程所涉资产为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针对人防车位所有权进行买卖、让渡。

呈贡法院认为:本案中,开发商作为有专业资质的商品房销售公司,对于自身对外销售的车位足以预先知晓销售车位的具体情况,在此情况下仍与原告签订车位买卖合同,原告如实足额履行付款义务,在本案中并不存在过错。开发商未充分向业主披露人防车位,导致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以及战时交由国家统一调配导致无法使用的风险,未履行告知义务,其行为存有过错。

于是,呈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开发商返还小郭购买涉案车位的款项,并赔偿小郭由此所受到的损失。(记者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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