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乐:以法之名办实事 执行和解化干戈

近日,福建省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件买卖合同纠纷案,被执行人当场转账支付欠款7万元,该案圆满结束。

据了解,申请人申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15年经将乐县人民法院调解,申某与李某达成协议,于2015年7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欠款。因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付清欠款,于是,申某向将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案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分析研判案情后制定了执行方案,多次找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及拒不执行的后果。最后经过执行法官细致耐心的释法析理,双方当事人互相体谅,申请执行人同意放弃本案逾期付款利息,并将9万余元货款减至7万元,被执行人当场转账支付7万元,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将乐法院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放在首位,帮助群众解决难题,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提升干警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干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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