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从六个方面加大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排查力度

2021年,十堰市房地产服务中心从六个方面加大房地产行业金融风险排查力度。

一是以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形式非法集资。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中介机构相互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二是以预售房屋的形式非法集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违规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违规代理销售,以内部认购、发放VIP卡、团购优惠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三是以分割拆零销售、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形式非法集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或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中,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销售房产份额、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等方式,承诺高额回报,诱导销售房地产,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四是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为名义的非法集资。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屋租赁机构利用互联网从事金融业务,或与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平台合作从事金融业务,违规、超范围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

五是房地产企业债务风险。房地产企业资产负债率过高,资产结构不合理,存在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楼盘烂尾、逾期交房等风险。

六是房屋租赁机构公寓经营风险。房屋租赁机构采取“长租短付”“高收低出”的方式,涉嫌恶意诈骗的企业经营风险;因疫情等原因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导致资金链断裂无法支付房东房租的风险;涉嫌违规向租客发放“租金贷”等金融产品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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