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社矫管理有尺度,执法实施有温度

3月24日18点,秭归县司法局杨林桥司法所的大门还没有关。原来是工作人员在等社区矫正对象李某某来销假。

李某某因犯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处缓刑三年,妻子是外地人,育有一子一女,家庭情况复杂,思想、经济压力较大。李某某文艺才能较多、头脑灵活、能说会道,以前经常从事婚庆表演等活动,来增加家庭收入。

司法所综合考虑李某某的实际情况,为其实施有温度的执法:针对李某某的特殊情况,司法所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实施分类管理;又大胆担当,按照法律规定,准许其请假外出开展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李某某自入矫以来,已经累计请销假3件次。李某某现在一边从事牲猪中介工作、一边从事婚庆表演业务、有时候还到临县从事文艺培训工作,业务忙得不可开交。

对于李某某的社区矫正工作,司法所不仅对其做到了严格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法规、纾解心理压力、化解矛盾纠纷、更因为鼓励李某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持了李某某一家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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