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局】省交通运输厅组织集中办公 推动水路交通运输监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工作

为进一步优化全省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加强“互联网+监管”与部门业务深度融合,近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省港航管理局、武汉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水路交通综合执法支队等水路交通业务骨干,成立工作专班,在宜昌进行了为期4天的集中办公,加快梳理编制湖北省水路交通三级监管事项目录清单。

由于水路交通法律法规门类多,涵盖港口、航道、水路运输、海事、水运工程等五个板块,涉及各类水路交通法律法规120多部。专班人员对照“互联网+监管”清单结合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共梳理、认领、修改水路交通监管事项226项,其中港口97项、航道22项、水路运政63项、海事11项、水运工程33项;新增监管事项229项,其中港口19项、航道10项、水路运政13项、海事173项、水运工程14项;按照颗粒化的要求,从监管部门、对应的许可事项、监管对象、监管措施、设定依据、监管流程、监管结果、监管层级等,逐项细化编写。高质量地完成了本次编制工作任务,为下一步顺利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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