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30年,不动产权证“跑”下来了

长江日报3月29日讯 “三十多年了,终于领到了不动产权证,不容易啊!感谢你们!”3月26日,市民陈先生来到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发证窗口,拿到不动产证的那一刻,陈先生忍不住感慨。

图为陈先生领到了不动产权证。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供图

陈先生告诉记者,1987年,父亲所在的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从青山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区城开公司)购买房屋后分配给职工居住。当时陈先生的父亲出资从单位购买了一套房子,不过该房屋一直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陈先生手上只有原单位与青山区城市综合开发公司的购房公证书,以及整栋楼的房改房批复。

后来,陈先生父亲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改制。多年过去了,陈先生的父亲也已去世,家中90多岁的老母亲一直惦记着房屋的产权问题。陈先生希望按房改房政策办理不动产登记,而区城开公司却未能提供房改文件,想按商品房办理,又没有购房合同。多年来,他一直在区房产局、区工信局、区城开公司之间来回奔波,却未查找到自己房屋办证的有效资料。

3月22日,陈先生前往青山区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收件窗口,向不动产窗口工作人员讲述了相关情况。由于该套房屋背景情况较为复杂,窗口首席代表彭长新和同事决定陪同陈先生跑一趟,前往相关的多家单位沟通了解相关情况。

经过一番抽丝剥茧,工作人员最终查找到1990年8月陈先生父亲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一份房屋购买协议,理清了案件,并找到了解决办法。陈先生只需向原单位结清购房款,办理房屋款项结清等资料,便可随时至青山区不动产登记收件窗口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3月25日,陈先生至青山区不动产申请办理房屋转移登记,并于3月26日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证终于办了下来,家中的老母亲悬着的心也可以放下了!你们热心为群众办实事,为你们点赞!”陈先生握着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

(长江日报记者汪洋 通讯员周颖)

【编辑:姚昊】

(作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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