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行为最高可获10万元奖励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昝娟娟 3月29日,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长制办公室召开2021年滇池流域“市民河长”工作交流会,会上,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市民河长”们解读了《昆明市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举报奖励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相关情况。记者获悉,举报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行为,最高可奖励10万元。

据介绍,举报人可以通过四种途径向滇池管理执法部门举报违法排污行为,分别是电话举报、微信举报、来函举报和来访举报。电话举报可以拨打12345市长热线或市、区滇池管理举报热线,还可通过微信网格滇池志愿者公众号举报。或将举报信函邮寄至昆明市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海月路1号昆明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也可到市滇池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办公室现场举报。滇池管理执法部门接到举报后,将及时核实举报情况,予以查处并反馈举报人。

“举报滇池流域河湖违法排污行为,最高可奖励10万元,实行二次奖励。”市滇池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奖励办法》,提供违法排污行为线索,经认定为有效举报线索的,每次举报奖励50元;认定为重要举报线索的,每次奖励1000元。此外,对于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举报线索,经调查核实,滇池管理执法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处以罚款的,除了上述50元或1000元奖励外,还将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该负责人表示,“举报奖励原则包含3条,一是同一举报事件举报人同时向多个部门举报的,只奖励一次;二是同一线索被多人(次)举报的,对第一有效举报人进行奖励,举报顺序以有关部门受理举报时间为准;三是多人联合举报的,奖金将平均分配。”该负责人介绍说。

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须在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其银行账户到指定地点办理领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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