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两场官司,怎么拿回钱?网友在线求助院长回复了

长江日报3月30日讯 昨日上午,看到东湖高新区法院院长俞薇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的预告后,四川网友王先生早早进入直播间,请院长帮他解决官司难题。

俞薇院长正在直播答疑。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摄

王先生是一家大型变压器生产公司销售经理,与武汉两家电气公司有生意来往。3年前,电气公司以半年期商业承兑汇票支付近90万元货款,到期后他却发现,该承兑汇票无法兑现,找到电气公司催讨,对方支付部分货款后尚欠50余万元久拖不还。他起诉至东湖高新区法院却发现,该公司与另一家欠他30余万元货款的公司是同一个老板。现在两个官司都判下来了,可是对方拒不还钱。“赢了两场官司,却拿不回一分钱,请院长主持公道。”现场了解了案情后,俞薇院长立即安排相关办案人员核查事实,督促办理。

去年6月,长江日报报业集团“周二之约”专栏升级为直播互动形式后,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及15位区法院院长做客直播间,近两百万网友参与互动,千余网友提问咨询得到了权威解答。

《民法典》规定,知名网名可享受“姓名待遇”>>>

1月1日《民法典》实施后,相关咨询受到了网友的持续关注,在上午的直播中,俞薇院长就其中的热门提问进行了解答。

1.网友“opening”:小王的女友患有重大疾病,但一直对小王隐瞒,婚后小王发现,能请求离婚吗?

答: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民法典》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俞薇院长正在直播答疑。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摄

2.网友“pqleyouyou”:小明在小区收留了一只走失的宠物狗,悉心照顾,一周后狗主人找来,那么可以向狗主人要饲养费吗?

答:可以,这一行为属于无因管理行为,作为管理人因管理他人的宠物而支出的饲养费这一必要费用,有权向狗的主人索要。

《民法典》第979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3.网友“朴实的农民伯伯”:闺蜜跟老公离婚了,离婚的时候离婚协议书上明明写着无共同债务,离婚后居然被债主找上门来要求还钱。闺蜜能不能主张前夫自己借的钱和自己无关?

答:可以,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进一步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4.网友“xjj476811309”:每次在单位填写资料的时候,总是很蒙圈,到底亲属、近亲属和家庭成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民法典》第1045条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5.网友“小鹿佩琪”:知名的“网名”受保护吗?

答:受保护,可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民法典》第1017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第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1013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第1014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上午,2224位网友参与了直播互动,76位网友提问得到了满意答复。(记者陈勇 耿珊珊 通讯员李金星 杨旖旎) 

【编辑:戴容】

(作者:陈勇 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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