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村委会摘掉“被执行人”标签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拖欠多年的工程款终于到账了!”近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汤溪人民法庭,申请执行人郑某送来了一面锦旗,不停地向法官感谢道。

原来,2010年5月,某村委会与郑某就村庄整治工程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但在支付了70万元后,村委会欠下120多万的余款一直未付。多年来,郑某多次找到村委会协商还款事宜,但未见成效。

2021年1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多次走访找到该村负责人,向其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希望村委会能主动履行。“法官,这笔款项确实一直没还。村里的大额款项支出需召开村民大会。村里情况比较特殊,村民大会一直难以召开。”村委会负责人道出久未履行的原因。

法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主动加强与该村所在地镇党委、政府的沟通,并获取了村级代理中心的账户信息。此外,为顾全村集体和谐稳定,兼顾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郑某也主动放弃了利息部分,仅就本金进行受偿。执行款当场扣划到位,至此,村委会作为“被执行人”的标签终于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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