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26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政指导暨媒体通气会,部署开展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集中整治行动,并呼吁全市主要媒体、广告经营相关单位、商业营销宣传主体、通信运营商、网络平台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坚决杜绝相关违法违规情形,严格规范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共同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喜庆热烈、严肃庄重、团结奋进的广告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21年商业广告宣传导向指导》,针对15种违法违规情形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各相关单位在商业广告宣传策划、设计、制作、经营、代理、发布过程中,严禁设计、制作、发布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等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严禁借庆祝建党100周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包括借机营销宣传各类禁止销售的“勋章”“奖章”“纪念章”及伪造的“纪念币”“纪念钞”“纪念邮票”等物品的违法行为;严禁设计、制作、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的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包括在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中违法宣称“特供”“专供”及“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JD”(军队)等情形。同时,还要自觉防范和抵制煽动过度消费、宣传奢侈浪费等违背勤俭节约传统美德的广告和商业营销宣传。

“我们将严格遵守《2021年商业广告导向审查行为指导的通告》,强化管理,把好广告导向审核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杜绝违法违规行为。”黄石日报社、黄石广播电视台、黄石市广告协会、黄石电信公司、黄石市本地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参会代表在会上表态承诺。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媒体、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自律意识,旗帜鲜明坚决抵制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牟利活动的各种行为,自觉杜绝妨害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低俗、庸俗、媚俗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要强化执法监管,着力提高监测效能,进一步强化广告监督管理高压态势。 (黄石日报 通讯员 程淼 记者 肖琼)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