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涉酒交通事故数量降37%,866名醉驾人员信息与征信挂钩

长江日报融媒体5月18日讯 866名醉驾人员信息与征信挂钩,102名党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被处罚,长江日报记者获悉,今年2月,武汉警方开展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春雷行动”。截至4月30日,“春雷行动”共查处酒驾2440起、醉驾866起,同比分别上升35%、31%。

3名酒司机因阻碍查酒驾被刑拘

5月17日晚20时,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在南湖大道书城路口进行夜间整治,发现一辆蓝色无牌斯巴鲁SUV由北向南行驶,车主宋某见到有民警正在查酒驾,急忙将车辆停下,宋某迅速让坐在副驾座位上的妻子换到自己的位置,自己则快速在车内从主驾座位转移到副驾座位上,这一切被站在路边的民警看在眼里,民警陈红磊及时赶上前对其进行控制。通过呼气测试,宋某体内乙醇含量为83毫克/100毫升,属于涉嫌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据悉,“春雷行动”期间,武汉警方共开展24次全市统一行动、400余次区域集中整治,严厉查处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同时,通过创建“零酒驾街区”、民警进驻酒店摆放“酒后不开车”餐桌提示卡等方式,将酒驾治理由“查缉”向“预防”前移。

据统计,“春雷行动”以来,全市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数量同比去年下降32.2%;因酒驾醉驾导致的交通事故数量、伤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7%和20%。

新城区酒驾查处量翻4倍以上

“春雷行动”期间,结合新城区警力不足的实际,加强“警警联动”“警民联动”“汉警快骑驰援”等方式,对酒驾严管高压态势延伸至新城区。

新城区公安交管部门选择餐饮娱乐场所、中心城镇、集市周边道路、城郊接合部等路段设立查缉卡点,以周末和节假日、农村红白喜事、重大民俗活动等为重点查处时段,查缉时间覆盖早、中、晚、夜间各时段。

同时,还积极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劝导员作用,劝阻、纠正、举报酒驾醉驾违法行为753起,努力将安全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春雷行动”期间,蔡甸、新洲、黄陂、东西湖、江夏等新城区共查处酒驾违法1095起、醉驾违法288起,分别占全市查处总量的44.9%和33.3%。其中蔡甸区查处量同比增加16倍,新洲区同比增加4倍。

866名醉驾人员信息与征信挂钩

“春雷行动”期间,警方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对酒驾、醉驾案件相关人员建立联动惩戒、综合治理机制。推进与经信委等部门协作,已将866名醉驾人员信息与个人、单位征信挂钩,相关部门将在贷款、就业等方面实施联动惩戒。

今年1月份。洪山区一名车主明知同伴喝了酒,还将车交给她开,两人被一并刑事立案。据悉,公安交管部门启动酒驾、醉驾案件“同桌有责,同车连责”严厉追责机制,对醉驾违法行为开展深度调查,对明知违法行为人饮酒,还鼓励、纵容其驾驶车辆的违法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春雷行动”期间,警方对查获的酒驾、醉驾个人,严格核查身份、单位和政治面貌。对查处的102名党员或者国家公职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均依法进行了处罚;同时,抄告了其所属单位和纪检监察部门。(记者魏娜 通讯员李佳 付健 郭文 董冠男 刘建伟)

【编辑:叶凤】


(作者: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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