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来了!15万元以下!免征!

近日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的 好消息
接踵而至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最新公告
明确
自今日( 2021年4月1日 )起
月销售额 15万元以下 (含本数)的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31日!

公告详情如下

↓ ↓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9〕13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1年3月31日
为确保优惠政策顺利实施
税务总局同步发布 公告
明确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的征管问题
可点击今日第二篇推文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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