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女子馒头里吃出铁钉索赔1000元被拒,商家:多给几个馒头包子补偿

3月30日早上,苏女士在南宁市新竹路一家餐饮店里购买了一个红糖馒头,打包带走后没吃几口,就发现这馒头里竟然有一根铁钉。

苏女士说,购买馒头时,馒头外表上看并没有什么异常,还热气腾腾地看起来很可口。可离开餐饮店没多久,吃到第三口时,苏女士就感觉到馒头里有硬物,然后就发现一厘米的钉子。

据苏女士说,钉子像是折断了一头,尖端还非常锋利。苏女士认为是餐饮店食品安全没有把好关,她向餐饮店索赔1000元以上,但被拒绝,餐饮店只同意按照馒头2元的价格翻倍赔偿给苏女士4元,这让苏女士很气愤,“有一个推诿的责任,并没有考虑到客户的安全,非常不负责任的”。

随后,记者和苏女士来到这家餐饮店,店里相关营业牌照齐全。记者通过电话联系上了这家店的周经理,她认为店里生产馒头的整个流程中,是不可能出现钉子的。

御粱坊红糖馒头新竹路店经理周女士说:“我们是有摄像头的,这个钉子肯定不是我们的,至于她哪来的钉子我就不想探究了。包子馒头这一块,如果你出了什么费用,我们就不收你的,另外多给你几个馒头包子作为补偿也可以。”

记者了解到,苏女士当时并没有立即在餐饮店里食用馒头,也无法提供从店里拿走馒头到食用的整个过程的视频监控。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苏女士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北京市尚衡(南宁)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伟珂表示,食品安全法里面也有规定,消费者在食用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之后,是可以向这个店家要求他赔偿责任,同时还可以要求他赔偿10倍的价格或者3倍损失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即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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