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出意外,园方担何责?武昌幼儿园请律师上门普法

长江日报4月2日讯 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4月2日,武昌区机关幼儿园内,律师孔海燕给60多名幼师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普法课。

图为律师正在为60多名幼师上普法课。长江日报记者夏晶 摄

当天下午3时,在活动现场,孔海燕律师用幻灯片的形式,对校园侵权、谣言、离婚等社会热点进行了解释。同时围绕《民法典》侵权责任篇中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的相关内容,将有关教育机构的规定融合进案例中,以案释法,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几起典型的幼儿意外伤害案件,对幼儿园安全问题事件进行深入剖析。

孔海燕律师对在幼儿园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幼儿园究竟应该按什么原则来承担民事责任;以及在幼儿园生活中,如何规避自己的过错,尽力做到妥善管理幼儿的义务等相关问题从法律视角进行解析。 

孔律师从《网络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关法律政策,对造谣的违法行为从行政、民事、刑事等三个方面剖析了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告诉大家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这堂课我们受益匪浅,通过鲜活的事例,为我们教师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幼儿园教师在听完课后深有感触。现场热烈的掌声和认真的聆听是对孔律师精彩讲座的肯定,传递着教师们对普法、学法的需求。

当天在现场,武昌区司法局中华路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发放《宪法》《民法典宣传手册》《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宣传资料共计300余份。(长江日报记者夏晶 通讯员刘婷婷)

【编辑:刘艳】

(作者:夏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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