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规定学校不得隐瞒严重欺凌行为

教育部6日发布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①学校应建立对欺凌的零容忍机制;②教职工发现有学生实施殴打、辱骂、起侮辱性绰号、恶意传播他人隐私等欺凌行为,应及时制止;③教师应关注处于弱势或特殊地位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及时干预;④学校接到关于欺凌的举报,应立即调查;⑤对违反治安管理或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微博)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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