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欺凌、性侵建立零容忍处理机制,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征求意见

记者6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正在就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的第四章“特别保护”明确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入职报告和准入查询制度,在聘用教职工或引入志愿者、社工等校外人员时,应当要求相关人员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他不适合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不良品行,并提交承诺书。学校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入职审查并且每学年开展核查。

(来源:新华社)

【编辑:姚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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