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21年区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全面启动

长江日报4月14日讯  根据市委、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近日,在市委巡察办统筹指导下,14个区(开发区)共组建43个区(开发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组,先后进驻206家单位,与6个市委巡察组同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各区(开发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组与市委巡察组保持时间同步、对象一致、内容相同,以上率下、以下看上,上下联动一体推进。在任务安排上,各区每个专项巡察组对应2个市委巡察组,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有关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为重点,开展为期40天左右的巡察监督。

巡察期间,在市委巡察组指导下,各区(开发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组对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同频共振、同题共答,高标准开展专项巡察;各区(开发区)党(工)委专项巡察组定期向市委巡察组汇报进展情况,并及时完成交办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发现的疑难问题和典型问题,及时向对应的市委巡察组反馈,上下一致推动问题解决。

本轮区级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驻点结束后,市委巡察办将组织各区把专项巡察报告以及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清单等巡察成果提供给对应市委巡察组提级运用,推动源头治理,做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确保专项巡察取得实效。

(长江日报记者高萌 通讯员齐贝)

【编辑:丁翾】

(作者:高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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