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破获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65起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4日讯 4日,湖北省公安厅召开“长江警色2018”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近期公安、环保、水利、农业等部门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整治执法工作情况。

据悉,为重点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废物垃圾等污染环境犯罪,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破坏资源犯罪,涉黑涉恶、妨害公务等扰乱秩序犯罪,湖北省公安厅连续3年在全省组织开展打击污染环境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连续2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近一个月内,全省公安机关就集中侦破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案件6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06人。2015年至今,全省共破获破坏生态环境案件49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22人。

维护长江水域治安秩序,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部分。在三峡大坝、荆江大堤、大规模拆建水域等重点流域和点位,警方通过设置水面、陆地等多个治安防控关卡,利用公安信息化手段预警预判,对破坏长江及其沿线水域秩序的行为,坚决打击、一查到底。去年,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以来,省公安厅设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流湖泊警长”,依法打击涉江涉河湖环境违法犯罪。目前,全省共有近1600名民警任河湖警长。

长江日报记者了解到,河湖警长和环保警察的主要职责是研究解决河湖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治安问题,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活动,与环保部门执法机构建立相互衔接与协调联动机制,维护长江流域治安秩序,为长江大保护注入新动能。(记者谢冰林 通讯员李宗吾 朱俊峰)

【编辑:叶凤】


(作者:谢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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