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快递索赔未果心生怨念,多次盗窃驿站泄愤

长江日报融媒体6月26日讯  今年3月,某居民区“菜鸟驿站”快递站点接二连三地丢失包裹,让快递代收点负责人苦恼不已。等到“元凶”被揪出,才发现是该居民区的一位年轻男租客。26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该男子因涉嫌盗窃罪,被洪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4月18日,武汉洪山某快递公司负责人乐某因快递包裹连续丢失向公安机关报案。

在查看居民区周边监控后,民警发现“幕后黑手”是一名年轻男子。监控显示,该男子3月22日至4月11日期间,在“菜鸟驿站”快递收发点内,乘人不备,先后四次盗走若干快递。民警初步判断:该男子近期应该还会继续作案。

4月18日11时,该男子在快递站点进行第五次偷窃时,被便衣警察发现并跟踪,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同时从屋内搜到部分赃物。

据调查,盗窃包裹的男子史某,24岁,随州市随县人,他对盗窃“菜鸟驿站”包裹的事实供认不讳。

通过讯问,史某交代,他曾连续2次丢失包裹,向“菜鸟驿站”快递站点负责人反映情况后,索赔未果。为此史某十分生气,心生怨愤想报复,便想着拿走该快递站点一些包裹来泄愤。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人民币2179元。

史某认为,自己偷拿的这些快递,也不是很贵,即使真被发现了,也不算什么大事。“这些快递都不值钱,我可以把钱赔给丢快递的人。”然而,史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已构成盗窃罪。检察官评价说,一念之差酿终身之憾,得不偿失。(记者万勤 实习生牛秋月 通讯员闻洲 左亦丞)

【编辑:张颖惠】


(作者:万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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