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法院首次拍卖出租车经营权,走心执行为民解忧获点赞

长江日报4月21日讯 “感谢为我们执行回来了这些救命钱。”4月2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硚口区法院获悉,武汉市民李先生向硚口区法院执行局送来了锦旗和感谢信。

李先生和工友们为硚口区法院送来锦旗,硚口区法院供图

2013年,李先生先后出借了440多万元资金给任某,任某陆续偿还了部分本息给李先生。2015年,李先生与任某、天长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三方共同确认,天长公司从李先生处借款150万元,同时天长公司还将代替任某偿还之前220余万元的借款及相应利息。

合同到期后,天长公司并未按期履行义务。见状,李先生着急了,他出借给任某的资金中包含着其他工友的工钱。工钱如果收不回来,不仅工人的工资无法按时发放,公司资金链也面临断裂风险。

为此,李先生多次向天长公司催款,均无功而返。无奈之下,2017年,他将天长公司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天长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逾期履行的利息。

因公司迟迟不履行判决,李先生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对被执行人天长公司的财产进行摸排后,发现该公司作为一家车辆营运企业,名下除了拥有的几百辆出租车,账户上并没有现金资产。为此,法官依法查封了天长公司所有的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防止天长公司转移财产。

车辆虽然被查封了,但案件如何得到最终执行?通过反复研究,执行局决定,拍卖天长公司的出租车所有权和经营权。

据悉,拍卖出租车经营在武汉尚属首次。经过一番努力,2020年9月至2021年春节前夕,经过两次拍卖,首批33台出租车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作为标的,顺利成交。李先生收到了法院发还的265万元执行款。

承办法官表示,待这批车辆的拍卖事宜全部稳妥解决后,硚口法院将尽快启动下一批出租车的拍卖工作。(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淑婷 东成)

【编辑:刘艳】

(作者:耿珊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