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物业费发票才能入学?教育部门叫停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5日讯(记者尹勤兵)新生报到,除了户口本和购房合同外,家长还需携带2018年度的物业费发票。7月3日,黄陂区盘龙城名流学校的“新规”,引起对口划片小区部分家长的质疑。7月5日,本报报道此事后,黄陂区教育局叫停这一做法,称要保证每一个适教学生有学上。

黄陂区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最近几年,伴随着黄陂盘龙城地区的经济发展,当地常住人口虽仅5万,流动人口却已达到50多万。截至目前,经过政府部门加大投入,今年当地中、小学新建成5所,不过仍面临学位紧张的难题。

“要求家长带物业费发票,从来都不是一项政策,而仅仅是学校为了甄别对口就读,才采取的一项佐证手段而已。”该负责人称,此前在审核中,由于学校发现了不少不在划片范围,而伪造房产证和户口本的现象,故想出了这一办法。

他表示,当时学校想法很简单:只要业主正常居住,就会产生相对应的物业费发票。对于小区业主和物业之间有矛盾,因拒缴而产生没有物业费发票的情况,学校确实未想到,考虑欠妥。鉴于其争议性,区教育局已叫停了这一做法。

据介绍,当天,学校接到群众对此事不理解的反映后,当即在网上作了解释,并表示若家长不能提供物业费发票,只要是真实小区购房户,绝对可取得入学资格。

区教育局获知这一情况以后,认为名流学校的做法不妥,考虑问题不周全。立即责成盘龙开发区教育总支和名流学校作了更正,并要求学校通过房管部门和入户调查等方式识别证件的真伪,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按时报到入学。

“学校和教育部门和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利益瓜葛,更无意将两者捆绑在一起。”该负责人称:“只要是对口划片的适教学生,都保证有学上、有书读!”

目前,所有入学通知书已基本发放完毕。

【编辑:宗夏】


(作者:尹勤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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