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后将车交给醉酒朋友开,出事后两人都被刑拘

长江日报融媒体7月20日讯 湖北一名男子喝醉了酒后,将自己车子交给同样喝醉了酒的朋友驾驶,醉得晕乎乎的朋友,开车撞到了大树。7月20日,因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该男子成某被武汉东西湖交管部门刑事拘留。

现年27岁的成某,是湖北省赤壁市柳山湖镇人,有一辆轿车。

6月5日凌晨1时许,成某开车载着20岁的同乡好友李某,去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一家夜市饮食摊点消夜。两人都喝下了大量啤酒。之后,自觉喝醉了酒的成某,将轿车交给没有驾驶证的李某开。两人打算去长青街三秀路一家宾馆过夜。

当李某开车行至吴家山街五环路与107国道交会路口处时,轿车失控撞上路边一棵大树。轿车严重受损,无法继续行驶。

当日凌晨,东西湖区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民警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发现驾驶车辆的李某浑身散发酒气,有醉酒驾车之嫌,随后将李某送到医院抽血检查,发现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08mg/100ml,已属醉驾。民警当即将李某控制。李某酒醒后,被东西湖区交管部门刑事拘留。

民警在办案取证过程中,还获悉该轿车车主成某事发前曾与李某一起饮酒,以及成某发现自己喝醉后,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且醉酒的李某驾车等情况。

7月20日,东西湖区交管部门依法传唤车主成某,查明事实后将成某刑事拘留。成某也涉嫌危险驾驶犯罪。

民警指出,按法律规定,明知对方饮酒还借车给对方开的人,是危险驾驶罪共犯中的帮助犯,需承担相关刑事责任。(通讯员丁其刚 丁珮  记者陈奇雄)

【编辑:符樱】


(作者:陈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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