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立法强化超大互联网平台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一些网络平台提供从生活消费到金融理财等各类服务,

为衣食住行带来许多便利。

但海量用户数据集中于这些超级平台手中,

也给用户信息安全带来诸多隐患。

26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拟规定,

提供基础性互联网平台服务、用户数量巨大、业务类型复杂的个人信息处理者,

应成立主要由外部成员组成的独立机构,

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并要求其定期发布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

你期待这条规定落地吗?

(来源:新华社客户端)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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