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挡了路么办 ?法官实地调查让双方言和

长江日报4月27日讯 远亲不如近邻,因琐事闹上法庭实在划不来。4月27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夏区法院获悉,因家门口石子路被邻居栽树毁坏,村民陈某将邻居董某告上法庭。法官实地调查调解,双方握手言和,陈某撤诉。

2021年3月,居住在江夏区山坡街五里山村的陈某因相邻通行纠纷到法庭起诉邻居董某。陈某称,家门口的石子路被董某毁坏并栽种了树木,要求董某将路面恢复原状并赔偿其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与董某沟通。董某称,原告陈某屋前有正常的道路可以通行,原告家的房屋后原本也有道路可供通行,董某栽种樟树的地方与陈家出行的路不是一条路。承办法官还了解到,此前,村委会已经组织双方多次调解,均未能成功化解矛盾。

4月中旬的一天,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接受询问,双方各执一词。法官与双方分别沟通做思想工作,协商与原被告一同前往五里山村实地查看了解情况。

当日,经过实地调查走访,法官发现原告家中正门前确有道路可供通行,但其屋后堆放的柴火无法从前门运出,原告诉称的“道路”实际是村集体所有的一块闲置土地,地面上确有部分石渣痕迹。

考虑到双方系同村村民,且矛盾冲突并不激烈,法官将原被告双方邀请至五里山村委会。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法官的共同主持下,由村委会配合对双方进行情绪疏导,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明之以法,董某同意将部分树木移栽为陈某提供出行便利,陈某也承诺在车辆出入时绝不损坏董某栽种的樟树。

最终,双方当场签订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陈某撤诉。(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杨睿)

【编辑:刘艳】

(作者:耿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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