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湿地保护区环绕大武汉,地球之肾给城市输氧

夏季,是湿地最美的时节。尽管是暑天,“十里荷花廊”的风仍然是清凉的。极目远眺,浩浩荡荡的芦苇横无际涯,东流而去的长江似一条玉色飘带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地闪动着,那是哺育茫茫苇海的生命之源。

武汉有哪些湿地呢?让我们去看一看。

武汉市湿地知多少

据《2017年武汉市绿化状况公报》显示,武汉市是我国内陆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特大城市之一,全市湿地面积 1624.61 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18.9%。已建立的蔡甸沉湖、新洲涨渡湖、黄陂草湖、汉南武湖、江夏上涉湖等五个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 2.8 万公顷,生长着数十种国家级保护动植物,是重要的候鸟栖息地,生物多样性丰富。

其中,沉湖保护区越冬水鸟种类和种群数量居全省湿地前茅,已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这些湿地具有蓄水防洪、净污除垢、保护物种、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的功能,为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资源,在我市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东湖、金银湖、杜公湖、后官湖、藏龙岛、安山等 6个国家湿地公园和潴洋海、索子长河、桐湖、木兰花溪等 4个省级湿地公园管理不断规范,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

湿地自然保护区

湿地自然保护区是指对适宜喜湿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生存、具有较强生态调节功能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域,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划出一定面积予以保护的区域。

蔡甸区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位于武汉市西南部的长江之滨,面积11579.1公顷,是亚太地区候鸟的重要停歇地和越冬区。鸟类国际组织2003年将沉湖湿地列入了湖北省唯一的中国五大鸟类分布区之一。

2013年被列为国际重要湿地(任何湿地只要符合国际重要湿地指定标准中的一项,经国际公约组织认定,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的即为国际重要湿地)。

江夏区上涉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位于武汉市南部,面积3929.3公顷。2013年晋升为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新洲区涨渡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位于武汉市的东部,面积8054公顷,是长江中游重要的鱼类基因库,是亚太地区候鸟迁徙的重要通道。

2002年12月,被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示范项目确定为还长江生命之网示范区,成为我省第一个被世界性环保组织参与保护的湿地。

汉南区武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位于武汉市的西南部,面积3293.36公顷,是武汉市濒临长江的一块季节性水位变化较大的洪泛湿地。

黄陂区草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

位于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东北部,面积1148.2公顷。

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是指以具有显著或特殊生态、文化、美学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的湿地景观为主体,具有一定规模和范围,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维护湿地生态演替过程和生态服务功能,可供公众游览、休闲或进行科学、文化和教育活动的特定湿地区域。

武汉的湿地公园,是江城的一道风景线,也是游客游览的好去处。

东湖国家湿地公园

蔡甸后官湖国家湿地公园

金银湖国家湿地公园

落雁岛

藏龙岛国家湿地公园

保护湿地建设

世界湿地日是为加强对湿地的保护和利用,1971年2月2日,来自18个国家的代表在伊朗南部海滨小城拉姆萨尔签署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为了纪念这一创举,并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将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爱鸟周是1992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可以确定适当时间为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等,提高公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爱鸟周”被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1994年10月12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其第十一条规定,每年4月1日至7日为“湖北省爱鸟周”。

开展保护宣传活动是武汉市每年开展“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表彰武汉市“十佳爱鸟人”,组织观鸟大赛。鸟类摄影展、湿地摄影展等一系列展出赛事,让更多公众参入互动,加入到湿地保护行列中。

保护立法是2009年11月18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10年1月15日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武汉市湿地自然保护区条例》,自2010年3月1日起在武汉市施行。该条例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颁布湿地自然保护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完善保护法规,加强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编辑: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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