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29日讯 核载15.5吨的大货车却载货近80吨,这样的严重超载违法,这辆车两个月被抓到两回。4月28日,车牌号为鄂AB***0的红色重型自卸货车所属物流企业,接到洪山交警的追责文书。
4月25日晚7时许,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民警田松涛驾车巡逻至罗家港路段时,发现这辆鄂AB***0红色重型自卸货车行驶缓慢,车辆轮胎扁平明显,存在超载嫌疑,遂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将车辆带至停车场过磅。
经称重,该车核载15.5吨,实载79.4吨,车辆总质量近百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依法对驾驶员陈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卸货转运。
根据相关记录交警还发现,该车辆在3月7日就因超载违法被交警部门处罚过。经查,该车辆注册单位为武汉某物流有限公司。
4月28日,洪山区交通大队车辆管理中队将该车辆违法行为函告其车籍所在地车管所,进一步对违法车辆所属企业进行责任倒查。
货车超载超限严重,不仅增加交通事故几率,还屡屡酿成惨剧。为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武汉交警结合各自辖区大货车交通违法特点,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打击整治,强化源头管理,严查大货车超载超限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长江日报记者魏娜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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