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4月30日讯 4月29日下午,湖北举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省法院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并发布4起法院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红黑榜”案例。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摄
某工程公司与某安装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诉讼期间,省法院依据工程公司的保全申请,依法冻结了安装公司1.06亿余元银行存款。保全事项实施完毕后,安装公司向省法院反映,称该公司正在筹备上市,此时巨额流动资金被冻结,将会对公司上市和正常经营造成极大负面影响,请求以银行保函作为担保申请法院解除对其银行存款的冻结。
针对市场主体诉求,省法院通过组织听证、实地走访,在充分考量双方诉讼利益的基础上,对银行保函是否足以保障涉案债务的清偿、采取何种措施能够有效避免财产流失的风险进行了预判和评估。
省法院在向银行调查核实担保函真实性后,接受了安装公司提交的银行保函担保并及时裁定解除了对安装公司账户内1.06亿余元存款的实际冻结。
去年以来,湖北法院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意识,贯彻科学的司法理念,努力让市场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省法院推行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入选首届“湖北社会治理创新十大案例”。
2020年至今年一季度,湖北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30335件,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审判典型案例;审结行政案件24392件,一起案件入选全国法院涉产权保护行政诉讼九大典型案例;审结知识产权案件9861件,一起案件入选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湖北省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将建立全省法院统一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考评考核制度。省法院将对年终考评排名靠后的中、基层法院院长进行约谈。(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蔡蕾)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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