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因严重违纪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天津市原副市长陈质枫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质枫同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在党的十八大后,仍多次违规打高尔夫球;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审批项目,造成国有权益巨额损失。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质枫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按副厅级确定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编辑:符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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