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园林和林业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出炉: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十九大报告中

关于生态保护

习近平主席提出四点要求:

推进绿色发展

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

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

为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促进园林和林业改革发展,近日,市园林和林业局党政联合印发了《市园林和林业局党组  市园林和林业局关于深化文明体制改革园林和林业工作意见》。

总体要求为园林和林业建设掌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两山”理念,认真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努力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用最严格的制度体系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到2020 年,建立较为系统的规划引领、生态建设、资源管理、责任落实、生态补偿、评价考核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生态化”大武汉和美丽武汉作出园林和林业贡献。

坚持四项原则:

1、保护优先,严格管控。实施长江共抓大保护,围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完善具有武汉特点的园林和林业管理体制。

2、城乡统筹、系统治理。着眼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统筹城市与农村、建设与管理、保护与利用、评价与考核各领域各环节的改革,实现园林和林业改革工作全覆盖。

3、生态惠民,合理利用。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做到生态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依托资源发展生态富民产业,解决损害群众生态利益的突出问题,促进生态利民、生态惠民。

4、步步为营,久久为功。用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

工作任务为园林和林业建设指路

强化规划引领

1、配合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善国土生态空间规划体系,推进多规合一,配合做好生态红线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深化生态资源“一张图”。(责任处室:规划处)

2、配合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完善绿地系统规划,并做好绿地系统规划管理工作。(责任处室:规划处)

3、完善林地规划。严格实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严格实施分级分类林地用途管制,对Ⅰ级保护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改变林地用途。(责任处室:资源处)

4、完善湿地规划。建立湿地保护名录。完善生物多样性规划。(责任处室:野保处)

完善建设体制

1、建立林荫道、控规绿地、街头公园、绿道建设和造林绿化、森林经营、郊野公园及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栖息地保护等园林和林业生态重大项目库。(责任处室:规划处、建设处、养护处、造林处、野保处)

2、推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市场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完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审查制度,加强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园林绿化市场企业诚信信息管理系统。(责任处室和单位:建设处、市建管站)

3、完善市级重点项目财政投入和补贴机制。(责任处室:计财处)

4、完善互联网+义务植树体制机制,鼓励和发动社会参与植树。(责任单位:绿委办)

加强资源管理

1、健全绿地管理体系。加强公园绿地、道路绿化、小区和单位绿化管理。完善“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优化第三方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处室:公园处、养护处、绿委办)科学确定养护标准,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责任处室:计财处)

2、完善林地管理。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落实公益林补偿大数据比对工作。将符合生态公益林区化界定办法规定的公益林林地,有计划、有步骤纳入生态公益林保护范围。(责任处室:资源处)严格林地定额管理强化用途管制(责任处室:审批处、资源处)探索国家储备林试点工作。(牵头处室:造林处)

3、严格湿地管理。建立湿地监测检查制度。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和严格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管理。公布濒危动植物名录。完善古树名木管理。(责任处室:野保处)

4、完善森林病虫害监测和防治体系。(责任处室:造林处)

5、推进林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森林防火,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责任处室:森林公安局)

明确管理责任

1、探索建立“林(绿)长制”,统筹推进全市林业资源的发展、保护、管理和修复等工作。(责任处室:造林处、资源处、公园处、养护处)

2、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建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长效发展机制以及森林资源监测监管体制。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规范集体林权流转,加大林权纠纷调处工作力度。(责任处室:造林处、资源处)

完善生态补偿

1、完善生态公益林、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生态补偿制度,逐步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责任处室:计财处、资源处、野保处)

2、探索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牵头处室:资源处、野保处)

3、探索建立市场化碳汇交易制度。(牵头处室:计财处、造林处)

创新评价考核

1、开展园林和林业发展目标考核。依托生态一张图,以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数据为基础,进行园林和林业发展指标评价(责任处室:规划处、资源处野保处、造林处、计财处)

2、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研究园林和林业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配合做好离任审计。(责任处室:计财处、资源处、造林处、野保处)

3、实行生态建设绩效考核。探索开展生态效益评价和生态绩效评价考核。实行年度评价、五年考核,将考核结果通报同级发改、环保、组织部等考核牵头部门。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责任处室:办公室、资源处、野保处)

保障措施为园林和林业建设护航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协调规划、城建、城管、环保、国土、水务、发改、统计、审计、财政、编办等部门,建立统筹改革、发展、建设协调推进机制,促成通力协作。

(二)坚持目标导向。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力度和节奏,有序推进各项改革。

(三)改进推进方法。加强改革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总结推广改革经验,转化利用改革成果,推进改革纵深发展。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四)营造改革氛围。加大对生态理念、生态文化以及生态文明制度的传播,促成崇尚生态文明、合力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氛围。

(编辑:张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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