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油品储运销、汽修行业、房建等行业关于强化臭氧污染防控措施的一封信

各相关行业企业负责人:

你们好!

时至立夏,万物繁茂,气温逐渐升高,臭氧污染已悄然而至。近年来,在全市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显著增多,但蓝天下的臭氧污染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最重要的因素。作为臭氧生成的两大重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在高温、强紫外线的照射下,极易发生化学反应生成臭氧,并在近地面快速积累形成污染,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加大前体物减排迫在眉睫。

油品储运销行业油气挥发、机动车维修喷涂、城市家具、桥梁、道路栏杆、房屋外立面等维修维护作业都应该严格落实行业环保要求,同时针对夏季高温高辐射极易发生臭氧污染的情况,我们倡议大家做到以下几点,为我市臭氧污染防控做贡献。

1.加强源头防控。推荐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黏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房建项目及道路维修维护等作业推广使用水性道路及交通标志涂料,水性、高固体分的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

2.优化调整作业时间。全市各加油站积极制定夜间加油优惠措施,引导市民朋友在18时以后错峰加油,减少昼间高温高辐射下油气挥发。各储油库、加油站主动减少白天装、卸油频次。除应急维修和重大项目外,7月至9月期间停止城市家具、桥梁、道路栏杆等维修维护的涂料喷涂作业和房屋外立面改造、道路划线,严格控制沥青铺设施工;对确需施工的,实施精细化管控,避免在白天开展相关作业。

3.规范机动车维修喷涂作业。无喷漆维修资质的企业,不得承接和开展机动车喷漆维修业务。存在喷漆项目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依法备案,并配套必要的废气收集处理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严禁露天喷涂,占道开展维修喷涂。鼓励建设规模化的区域性机动车钣喷中心。鼓励维修企业引入VOCs治理设施第三方专业运维。

4.加强油气污染治理。按照《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储油库以及年销售量在5000吨以上的加油站必须安装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开展油气回收在线监测。已建成油气回收设施的原油成品油码头,在安全前提下,保证油气回收设施正常运行,未建成油气回收设施的原油成品油码头积极协调码头油气回收治理设施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并运行。

各位企业负责人,洁净的空气是我们共同的需求,臭氧防控需要我,更需要你!让我们一起努力,坚决遏制夏季臭氧污染,让空气更清新!我们将继续做好服务,积极组织交流培训,持续开展指导帮扶,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帮助大家提升治气能力水平!

感谢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支持与努力!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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