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武汉市道德模范启动推评,将评选10名

为弘扬道德模范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联合开展第八届武汉市道德模范推评活动,现将推评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八届武汉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类,共评选武汉市道德模范10名。

二、推荐标准

(一)武汉市道德模范总体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在决战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事件中贡献突出,典型性示范性强,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武汉市道德模范分类标准

1.助人为乐模范。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诚实守信模范。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业奉献模范。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甘于奉献,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等方面贡献突出,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孝老爱亲模范。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家风纯正,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三、推荐对象

推荐对象突出一贯表现。优先推荐近年来受表彰的中国好人、荆楚楷模、湖北好人、武汉楷模、区级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把社会贡献大、群众公认、影响广泛的先进典型推选出来。对争议较大的对象,一般不予以推荐。往届全国、省、市道德模范不再参加本届推荐评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武汉市道德模范推评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工作。各区、市直有关部门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区、本部门的推评工作。

五、推荐办法和时间

社会各界均可推荐第八届武汉市道德模范候选人,推荐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5日止。社会各界既可以通过网络推荐,也可写信推荐;既可向所在区组委会推荐,也可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市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明创建综合处。通讯地址:武汉市解放公园路42号,邮编:430010。电子邮箱:82402961@163.com。推荐时须附推荐对象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需写明推荐人和推荐对象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有关情况。

武汉市道德模范推评活动组委会

2021年5月13日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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