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岸区小学入学登记17日启动,如何报名看这里

长江日报5月14日讯     2021年江岸区小学新生入学登记将于5月17日启动。长江日报记者从江岸区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区将为出生于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的三类适龄儿童提供学位,即:拥有江岸区户籍或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孩子,以及户籍已迁入江岸而孩子户籍在武汉市以外的“百万留汉大学生创业就业”人员的子女。

今年该区小学新生入学分对口入学及统筹入学两类:

凡2021年5月31日前户籍在江岸区,户籍地址和住房地址一致的适龄儿童,将按照社区划片对口入学。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将统筹入学
(1) 具有江岸区户籍,但是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不一致;

(2)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房产为祖辈所有且监护人名下另有房产;

(3)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监护人不拥有房屋完全产权;

(4) 具有江岸区户籍,房产地址和户籍地址一致,但该户籍地址5年内学位已用;

(5) 2021年5月31日至8月31日才将户口迁入江岸区;

(6) 2021年5月31日前监护人(学生本人)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

(7)江岸区落户的“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

(8)监护人持有江岸区户籍或居住证的外籍港澳台适龄儿童;

(9) 2021年5月31 日前未进行网报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请按类别准备入学,登记相关资料。

户籍在江岸区的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原件

持有江岸区居住证的非武汉市户籍随迁子女: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学生本人)在江岸区的居住证原件(有效期内)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江岸区“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人员子女(指监护人落户在江岸区,适龄儿童户籍在武汉市以外)

1.适龄儿童户口本原件

2.监护人在江岸区的户口本原件

3.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原件

今年,江岸区教育局针对招生季宣传服务工作再出实招。自2021年4月19日起,在全区设置41个小学入学政策咨询点,全面接待家长咨询,41名专职政策宣传员挂牌上岗,切实打通入学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

依据相关政策,户籍不在江岸区、未持有江岸区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将无法安排入学,相关家长须尽早做出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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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报名看这里,千万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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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日报记者向洁 通讯员杨国涛 胡蕴芬)

【编辑:舒筱】

(作者: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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