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日,《民法典》讲座来普法

长江日报5月19日讯 5月19日上午,在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普法宣传讲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胡小斌律师就《民法典》中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内容为市民做了讲解。

《民法典》科普讲座现场。通讯员武文旅供图

5月19日是“中国旅游日”。在旅游中大家难免会碰到一些涉及自身权益的法律问题,那么该如何在旅游中保护好自身权益,中华律师协会的胡小斌律师为大家做了解答,“《民法典》中的一些具体内容,比如规定自然人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不得进入、窥视他人宾馆等私密空间。这些规定直面新时代公民个人权利面临的现实挑战,明确了公民在旅行期间,其个人隐私也应该得到保护,表达了新时代中国《民法典》对人格权保护的鲜明态度。《民法典》中尤其是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以及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等这些都是和我们旅游息息相关的。”

此次讲座活动除发放宣传册、拉横幅、竖展牌等传统宣传方式外,还拟将讲座内容制作成动画讲解形式,进行网络传播。“《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也与旅游行业紧密相关,关系到每一个旅游者、旅游经营者的权益,对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全民普法,特别是法治进展馆这种重点人群普法,我们有一整套长效机制,通过开展持续的法律宣讲活动,把民法典最新的法律规定带进展馆、带给群众,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学习《民法典》、用好《民法典》的良好法治氛围。”八路军武汉办事处旧址纪念馆负责人介绍道。

据介绍,此次《民法典》宣传活动只是一个开始,接下来将持续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邀请专业律师在展馆开设法律咨询台、法律知识问答、普法讲座等系列普法教育活动。八路军武汉办事处将在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区法治部门指导下,把京汉铁路总工会旧址管理所打造成红色法治文化教育基地。

(长江日报记者黄丽娟 通讯员武文旅)

(作者:黄丽娟)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