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宗族血亲组建强买团逼企业贱卖铝材边角料,被判有期徒刑

长江日报融媒体8月27日讯(记者贾雪梅)每吨1万元的铝材边角料只给2000元,以宗族血亲为纽带的涉恶团伙,大肆强行收购。昨悉,东西湖法院对该团伙作出一审判决。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武汉首个成功判决的犯罪集团。

2017年6月27日,东西湖慈惠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内某门窗厂有多名男子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以低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强行收购走铝材边角料。

经研判,自2月以来,该所辖区连续发生数起强迫交易铝材边角料案件。警方走访调查得知,嫌疑人作案时驾驶一辆“银灰色江淮牌面包车”,民警据此开展视频追踪。2017年7月3日上午9时许,在惠安大道高桥五路附近将犯罪嫌疑人谢某等6人抓获。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查,2017年2月至6月期间,谢某等人先后多次采取言语威胁、恐吓等方式,以低于市场价数倍的价格强行收购铝材边角料2700公斤,非法获利2万余元,破坏了企业正常经营。该团伙以宗族血亲为纽带,成员之间的联系具有一定的牢固性,有严密的组织纪律,安排成员集中住宿,集中饮食,发放成员工资,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2017年10月,东西湖分局以强迫交易罪移送起诉。今年4月9日,东西湖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谢某等5人相互纠合,2017年2月至6月,共同故意实施强迫交易犯罪行为5次,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5名成员分别被判处1至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扫黑除恶小知识: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严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所谓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如何处理“保护伞”?

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刘思】

(作者:贾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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