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眼镜店出售无证隐形眼镜,检察院诉前磋商督促相关部门清查

长江日报5月28日讯 近视患者爱美戴上隐形眼镜,但是隐形眼镜究竟是否安全?5月27日,长江日报记者获悉,洪山区检察院经实地走访发现一批隐形眼镜店没有许可证。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后,通过诉前磋商,督促一批商家整改。

洪山区素有“大学之城”美誉,辖区高校和大学生众多。今年上半年,洪山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联合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对辖区部分高校周边数十家眼镜店进行实地走访排查。

走访中发现,部分眼镜店存在无许可证销售隐形眼镜及护理液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形眼镜纳入角膜接触镜监管范畴,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其生产和经营者必须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

检察官介绍,隐形眼镜的透气透氧度有限,佩戴会对角膜产生压迫,因此即使是正规隐形产品也要遵照产品说明书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操作,而佩戴这些非法途径销售的隐形眼镜,其安全性无保障,容易引起多种眼部炎症及并发症,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为尽快解决存在的安全健康隐患,洪山区检察院决定通过采取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的形式,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个别眼镜店无证经营行为,并建议在全区范围开展专项清查活动,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据悉,相关行政机关也对检察机关提出的意见表示认可和接受,已经按照检察机关的建议开展专项清理整顿。(长江日报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张毅夫 杜业婧)

【编辑:刘艳】


(作者:耿珊珊)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