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1号令”要管好武汉这些水

长江日报6月1日讯  6月1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武汉市水务局获悉,我市已于日前签发武汉市总河湖长第1号令,将继续对南湖流域、黄孝河流域等进行流域治理。

市总河湖长1号令明确了“三个全面”的重点任务,要求做到全面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全面推进湖泊水质提升和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

全面深化水环境流域治理。按照流域治理、水岸共治的思路,以南湖、北湖、汤逊湖、黄孝河、机场河、巡司河、东沙湖、汉阳六湖等流域为重点,实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精细化雨污分流、管网缺陷修复、雨水溢流污染控制等工作。

全面推进湖泊水质提升。落实控源截污、排口整治、清淤疏浚、生态修复、雨水污染管控、面源污染治理、水系连通等治理措施和长效管控手段,推动全市河湖水环境持续向好。

全面施行流域河湖长制。在全市长江流域、府澴河流域、武湖流域、南湖流域等17个流域设立市级流域河湖长,市级流域河湖长在市第一总河湖长、总河湖长的领导下,统筹、协调流域内河湖管理保护、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督促指导流域内各区、各部门履行职责,推动各项重点难点工作落地见效。

据市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河湖长制在我市实施以来,此前曾发布过4道市河湖长令。

市水务局河湖长制工作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将按照市总河湖长1号令的要求,坚定践行流域治理理念,将全市河湖打造成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助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长江日报记者王怡人 通讯员廖宇智)

【编辑:丁翾】

(作者:王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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