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原创者的腰杆子硬起来 | 长江评论

长江日报评论员周劼

6月1日,我国新修订的著作权法正式实施。其中,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引人关注,即除了赔偿实际的损失外,法庭还可以判定一到五倍的罚款,同时将不能确定实际损失的赔偿最高额度从50万元提升到500万元。这些倍数、额度让我们看到了惩罚侵权行为的力度。

惩罚性赔偿,是指由法庭所作出的赔偿数额超出实际的损害数额。罚的倍数越高,侵权者的经济代价就越大。比如,前几年沸沸扬扬的于正侵犯琼瑶著作权案,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开支共计500万元。根据新著作权法,他也可能被追加500万-2500万元的惩罚性赔偿。

罚得违法者心疼肉痛,让后来者有所畏惧,才能更大力度保护、补偿原创者的实际利益,让他们不至于为违法伤心,为维权受累。

惩罚性赔偿制度近几年已经广泛地引入到各种法律中,从知识产权保护,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再到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亮出牙齿,出拳有力度,让违法行为付出大代价,恰恰是法律严肃性的体现,维护了法律的实质正义。

原创的价值是不可替代的,民族复兴、国家发展,离不开各方面、各领域的“原创”喷涌。有牙齿、有力度的新著作权法,将更好地为原创“撑腰”,让原创者的腰杆子硬起来,让侵权者的手缩回去,也有利于营造尊重原创、保护原创、鼓励原创、投身原创的社会风尚。

【编辑:付豪】

(作者:周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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