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拒交从村民中收缴的电费,东西湖区一党员干部被问责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11日讯(通讯员赵建涛 记者刘海锋)东西湖区党员干部栗志红在承包荷包湖大队变压器用电管理中,拖欠拒交从村民用电中收缴的25140.25元电费。近日,经过市基层作风巡查第十组的大力巡查督办,栗志红被问责,其拒交的全部电费也被追收。

栗志红于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现为东西湖区三新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吴家山营业所农网配电工。

1996年3月,根据“收缴电费工作人员需持电工证上岗”的要求,经辛安渡农场荷包湖大队研究,聘用辛安渡农场农工栗志红接替收缴荷包湖大队6队、付业队等单位电费工作。

2003年,电费实行抄表到户,栗志红不再承担收缴电费的工作。

至2002年,栗志红7年时间累计拖欠上交电费67940.25元。2004年,通过抵扣劳务款项费用32800元后,还欠35140.25元。

2017年4月,市基层作风巡查第十组对辛安渡街开展“三资”巡查期间,栗志红又补交了10000元欠款,还剩25140.25元欠款,虽然经街道、大队干部反复做工作,栗志红就是拖着不交。

对此,巡查组没有放松,一查到底。

经查明,栗志红现在所在的“三新农电服务有限公司吴家山营业所”属合资企业,业务上属区供电公司管,但公司党员的组织关系在区直工委。根据不同的管理关系,巡查组分别向区供电公司、区直工委下达追收处理督办函,要求查清事实,严肃问责。

在巡查组的督导下,区供电公司要求栗志红在8月15日向辛安渡街交清所欠电费25140.25元,并在全公司内予以通报批评。目前,东西湖区直工委纪检组已对栗志红进行立案调查。

【编辑:祝洁】

(作者:刘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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