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罚款提至最高1亿元

应急管理部副部长宋元明1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加大对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一是罚款金额更高,对特别重大事故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元;二是处罚方式更严,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责令整改并处罚款,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整顿,并且可以按日连续计罚;三是惩戒力度更大,采取联合惩戒方式,最严重的要进行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

(来源:新华社 记者刘夏村)

【编辑:贺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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