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突出“武汉特色” 重点抓好“三个一批” ,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

        长江日报融媒体9月21日讯 抓要点,全面部署推改革进度;抓宣传,多种形式扩大知晓范围;抓基础,扎实做好改革准备工作;抓试点,典型经验力促改革;抓督导,开展工作不懈怠;抓创新,加强资产监管促发展”。

为建立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达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标,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市在重点推进蔡甸区整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着力突出“武汉特色”,重点抓好“三个一批”。

蔡甸街成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今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完成“两清”工作

2017年,我市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今年我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需完成“两清”工作。

蔡甸区完成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有序推进纳入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体试点的江夏区郑店街、新洲区阳逻街和邾城街、黄陂区滠口街、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军山街和纱帽街、江夏区大桥新区、黄陂区大潭办事处和木兰山风景区管理处等9个单位的股份合作制改革任务,全面启动并基本完成1602个村清产核资和清人分类(以下简称“两清”)工作,并通过省、市考核验收,积极探索股份合作制改革的武汉模式。

市农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入攻坚阶段,按照《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区党委是第一责任主体,乡镇党委是直接责任主体,党委书记要直接挂帅,定期研究问题,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开展农村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等基础性工作的1602个村全面启动“两清”工作。

我市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

对照《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发全年工作推进方案,抓好部署落实。目前,各新城区都相继召开了工作推进会,迅速把改革工作部署到位,包括启动开展农村“清产核资、清人分类、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等基础性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强化农业基础、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保证。开年以来,市经管局先后对化工区八吉府街、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青山区(化工区)进行了专题调研和工作督导,并积极和各区一起对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进行研判,确保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因为在改革的过程,明晰了集体资产,清楚了村集体的家底,分清了各家各户怎么充分拥有股权益分配,更加吸引村民们关注集体经济的发展与管理,真正实现了群策群力、当家作主。最直接的体现在每逢年底的收益分配中,比如:“收益有多少?能不能分配?每户分配多少?”通过按收益和所占份额来分配,村民感觉公平有说服力,村干部也不再为每年如何分配煞费苦心。

“发挥典型带动,创新推动作用。”市经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蔡甸区作为试点单位,按集体资产特点,已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量化型、集体资源量化型、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量化型三种股份合作模式,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推广;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已完成全区7个街、80个村的清产核资工作,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57.26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5.23亿元,非经营性资产22.03亿元;集体土地总面积17.02万亩,其中农用地总面积13.78万亩。通过此次改革,激活了沉睡已久的集体资产资源,保障了农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加快了农村城市化步伐。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全市联网、授权共享”的原则组织建设,现有注册用户3233人。监管平台充分发挥了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实时在线监管功能,我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可以对异常变动的资金流向自动发出警报信息,让管理者及时处理警报信息。

同步在江夏区郑店街及大桥新区,新洲区阳逻街及邾城街,黄陂区滠口街、大潭街及木兰山风景管理处,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军山街及纱帽街等街道进行市级整街试点,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重点推进蔡甸区整区试点 全面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

据了解,今后两年是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时期。我市将在重点推进蔡甸区整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股份合作制改革,迎接国家和省级的考核验收,确保全面完成改革任务,着力突出“武汉特色”,重点抓好“三个一批”。

对于2004年、2009年分别由原市体改办和城改办牵头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村中,依法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制企业集团的234个“三村”,重点强化区级主体责任,按原管理模式强化监管,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性收入增长。

在完成蔡甸区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完成江夏区郑店街及大桥新区,新洲区阳逻街及邾城街,黄陂区滠口街、大潭街及木兰山风景管理处,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军山街及纱帽街等9个单位的整体试点,深化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在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注重抓好成果运用的同时,探索建立村集体所属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非经营性资产统一运营管理长效机制,为集体成员提供公益性服务。

下一步,将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全市正在推进的深化“三权分置”“三乡工程”及 “两权”抵押融资试点等改革工作做好衔接,发挥好改革的综合效应,为推进武汉农村各项改革创造“武汉经验”“武汉模式”。

建设信息平台 

助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建设、全市联网、授权共享”的原则组织建设,建成了覆盖全市14个区(功能区、开发区)111个涉农街道(乡镇)2089个村(村改制公司)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网络,现有注册用户3233人。实施“建”“管”“用”“督”并举,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发挥了对全市农村集体“三资”实时在线监管作用。

建:统一规划,分步建设

着眼于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方式创新、不断提高监管效能,2016年以来,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以必需够用、适度超前为原则,分步建设,逐年升级完善。在借鉴外地“三资”监管平台建设经验基础上,做好市级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标准和统一基本功能的顶层设计,市域一张网,自上而下推广使用。监管平台全市联通运行的功能模块有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源管理、实时监控、信息公开、一网办公、管理者视窗等。统分结合,发挥各区建设平台积极性。区级基于市级平台延伸开发的交易管理、证照管理、股权管理、重大经济事项等功能模块分别在洪山区、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投入使用;新洲区、东湖风景区等区已制定“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方案,正抓紧推进区级延伸功能软件的开发部署。

管: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建好平台,也要管好平台。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以网络形式,运用信息技术对农村集体“三资”实时管理,现行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监管平台。市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定颁布多项平台管理制度,规范平台建设、使用和管理。一是根据《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研究制定了监管平台全市统一的会计科目,规范平台会计操作;二是出台《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各级“三资”管理部门职责与任务;三是印发《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建设指南》和《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操作指南》,指导、规范各区对平台进行建设和操作。

用:彰显运用,发挥效能

构建实时数据库,实现了信息授权共享。全市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数额,以区、街道(乡镇)、村(村改制公司)为单位均可实时汇总、查询。通过“管理者视窗”,轻点鼠标,“三资”家底及运行状态尽在眼前,数据自动监测和分析的结果,提醒监管者及时采取监管措施。平台预留统一标准的系统接口,为信息互联互通做好准备。

网上账务处理,提高了监管效率。监管平台已建账套2192个,已开账套2100个,绝大部分区的开账完成率达到100%。资金管理目前是平台核心业务模块,通过“资金管理”的应用,实现对单位资金运动全面、综合、连续的核算和监督;原始凭证的同步扫描上传,方便了远程财务检查。平台优化了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业务流程,提升了协同工作效率。

实时在线监控,强化了监管力度。“实时监控”设置预警、一般报警、严重报警三项监控指标,当资金流向发生异常变动,系统将自动发出警报信息,管理者可以跟踪处理警报信息。洪山区通过延伸建设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实时监管、集体资产交易、出国(境)证照管理等4个实时联动平台和1个APP信息公开平台,推进了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和财务公开工作。武汉开发区(汉南区)探索“重大经济事项”发挥更好作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每月通过“三资”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线上排查,并结合实地检查,将发现的问题整理成册,反馈给街道,督促其整改。

督:强化督办,持续推进

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从系统开发设计、数据录入、平台管理,到人员培训、制度建设、实际使用,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强调层层分解责任、步步督办落实。建立了平台建设定期通报制度和平台运行专题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对账套建立不完整、数据录入不及时、功能使用不充分等突出问题进行全市通报,对平台监管各个环节运行状态及时发布技术分析报告,督促区、街落实监管平台“建”“管”“用”工作任务,推进武汉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再上新台阶。

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三权分置”相关政策问答

    一、深化“三权分置”改革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依法依规、自愿有偿,坚守政策底线、农地农,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明确农村土地 “三权”归属,构建“三权分置”格局,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助推“三乡”工程(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实施,为全市率先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率先建立现代农业体系、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保障。

    二、健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落实机制内容有哪些

    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构建保障农民集体对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维护农民集体对承包地发包、调整、监督、收回等权能的机制。集体土地被征收的,农民集体有权就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提出意见并依法获得补偿,有权组织本集体成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讨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使用、分配办法。进一步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保障集体成员权利。

    三、如何完善稳定农户承包权保护机制

    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2028年全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探索保护承包农户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承包地等权能的机,加快建立充分保护农户对承包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权利的机制。承包土地被征收,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符合条件的应纳入社会保障。

    四、放活土地经营权机制新途径、新模式有哪些

    依法建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对流转土地享有占有、耕作并取得相应收益权利的机制。引导土地经营权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支持黄陂区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广蔡甸等区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经验。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规范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融资。鼓励采用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经营方式,推广土地“按户连片耕种”“村(组)联片经营”等模式,探索创新更多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合理有效利用农村土地资源。

    五、如何完善“三权分置”服务体系

    (一)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依托武汉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加快完善“市、区、街道(乡镇)”三级交易市场体系和统一管理模式,完善交易规则、流程、办法等相关制度,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助推“三权分置”实施。扩大交易覆盖面,将全市未实行家庭承包的集体土地经营权、集体资产、集体资金采购、闲置农房租赁纳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积极推进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二)防范土地经营权流转风险。未经书面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代替农户流转承包地。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尤其是工商资本租赁农村土地的监管及风险防范,建立事前研判、分级备案、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等管理制度,加强全程监管。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流转土地“非农化”。已纳入城市建设征迁范围且尚未征用的土地,不参与土地流转。

    (三)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加快建立健全街道(乡镇)村调解、区级仲裁、司法保障的纠纷调处机制。整合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相关力量和资源,建立协作联动、调解对接工作机制。继续开展选派律师进村解决农村土地相关矛盾纠纷活动。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依法保障此项工作所需经费。

    (四)推动农业经营模式创新。鼓励在外能人、工商企业家等投身农业农村,兴办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经营发展模式,服务新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都市田园综合体等建设。大力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积极探索组建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整体组合成“股票田”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打造现代化的规模经营园区,组建现代合作农场。

    (五)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适应市场需求开展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物流和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联合合,构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鼓励工商企业参与生态休闲养生农业经营。促进示范家庭农场建设,引导家庭农场合作集群发展。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引导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直供直销、“农社对接”,探索发展集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业务“三位一体”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引导供销合作社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承包农户对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策划:武汉市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撰文:詹海波

       【编辑:余康庭】

评论一下
评论 0人参与,0条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