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武汉出租车考核出台新标准!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

长江日报6月22日讯 7月1日起,武汉出租车考核出台新标准:出租车企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吊销经营许可证;网约车不安装应急报警设备将按规定扣分。

6月22日,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的武汉市出租车行业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动员部署会获悉,7月1日开始,武汉出租车行业将全面执行修订后的《武汉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即将实施的新考核标准,会上还播放了出租车服务情况暗访短片,曝光出租车行业多起车容车貌不整洁、拼客拒载议价等不文明行为、违规行为。

据悉,考核主要包括对武汉市出租汽车企业(含巡游出租汽车企业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分为AAAAA级(优秀)、AAAA级(优秀)、AAA级(优秀)、AA级(合格)、A级(基本合格)和B级(不合格)。评定为B级或者连续二年为A级的巡游车企业,收回其百分之十的车辆经营权,吊销相应车辆的巡游车道路运输证;如连续二年均评定为B级,巡游车企业将被收回全部车辆经营权,吊销其巡游车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

新《实施办法》再次落实网约车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明确提出:对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的,发现一次扣10分;对接入车辆未按照规定安装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应急报警、数据实时传输等功能的营运设备的,发现一次扣5分。网约车经营者若是连续二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被评定为B级,将被吊销其网约车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将建立不良记录驾驶员名单数据库,为出租汽车企业提供查询服务,并加强对不良记录驾驶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

(长江日报记者郭佳 通讯员彭婧)

【编辑:朱晨颖】

(作者:郭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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