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法院刑一庭庭长为网友答疑,预防毒品从不吃陌生人的食品做起

长江日报讯 “6·26”国际禁毒日即将来临之际,6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长江日报特邀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王艳做客《周二之约》直播间,为网友解答法律问题。直播结束后,她将在直播聊天室轮值一周(直播间链接→:http://m.cjrbapp.cjn.cn/p/470978.html),继续为网友提供法律帮助。

王艳庭长正在直播。通讯员李金星摄

问:听说现在有些毒品往往被伪装成各种食品,用来引诱他人特别是青少年吸食。作为家长,我很担心小孩在外受骗沾上毒品。请问在日常生活中如何能够远离这些新型毒品?

答:近年来,各种高度伪装、形态各异的新型毒品不断出现,有的看起来是一颗五颜六色的糖,有的是一杯“饮料”。很多人往往会在他人诱惑下或者出于好奇尝试,而且大部分人在第一次尝试时并不知道是毒品。新型毒品的身体依赖性虽然不如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明显,但精神依赖性很强,极易上瘾。对于广大民众特别是青少年来说,一要提高防范意识,自觉接受禁毒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教育;二要保持健康的娱乐方式,不去涉“黄赌毒”的KTV、酒吧等不健康娱乐场所;三要保持正常的人际交往,遇到陌生人提供可疑饮品、零食时要仔细查看,不要误食误用,更不要为陌生人携带、传递可疑物品。

问:都说毒品害人害己沾不得,请问吸食毒品具体有哪些危害?

答:一是危害自己。吸食毒品容易导致人体重要组织、器官功能发生紊乱,体质下降,严重时会因呼吸中枢麻痹、衰竭而死亡。此外,还易导致精神异常、智力衰退、人格扭曲甚至心理变态。

二是危害家庭。吸毒者为了购买毒品会耗费大量钱财,一旦没有资金来源,可能会变卖家产甚至借高利贷,陷入亲属离散、全家生活都不得安宁甚至家破人亡的困难境地。

三是危害社会。吸毒者成瘾后为了获取钱财购买毒品,大多会铤而走险,从事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活动,有的毒瘾发作时还会实施伤害他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他人安全和社会治安。

问:平常总感觉毒品离我们的生活很远,想了解一下具体什么是毒品?毒品违法犯罪包括哪些类型?

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麻果”)、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按照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我们一般把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两大类别。传统毒品常见的就是海洛因、鸦片、吗啡、大麻、可卡因等,新型毒品通常是指冰毒、“麻果”、摇头丸、氯胺酮等人工化学合成的毒品。近年来,社会上出现的合成大麻素、卡西酮等新精神活性物质开始成为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任何涉毒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吸毒人员一旦被发现,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者强制戒毒。如果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他人吸毒等行为,都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是构成犯罪的。(长江日报记者陈勇 通讯员李金星 田炼)

【编辑:刘艳】

(作者: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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