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投保、保全、理赔等环节消费注意事项

(一)财产保险投保环节消费注意事项

1.购买财产保险产品有以下几个途径

(1)消费者通过保险营销员购买保险。可以要求其出示资格证和展业证,并可以通过保险公司核查营销员的身份。

(2)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购买。很多保险公司通过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销售保险产品,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代理一家或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银行等兼业代理机构网点分布较广,方便消费者就近购买保险产品。

(3)通过专业中介机构购买消费者可以通过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等专业中介机构购买财产保险产品。

(4)保险公司直销。即保险公司通过电话、互联网、官方微信等方式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保险产品。

2.投保申请的步骤

投保人购买保险,首先要提出投保申请,即填写投保单,交给保险人。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也是保险人签发保险单的凭证。投保单的内容包括:投保人名称,投保日期,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名称,种类和数量,投保金额,保险标的的座落地址或运输工具名称,保险期限,受益人和赔付地点等。

3.投保人填写投保单时,应注意事项

第一,认真核对并填写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国籍、职业、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通讯地址、手机等内容。第二,准确填写投保的产品名称、保费、保险金额。第三,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应如实回答投保单上告知内容,投保人需亲笔抄写风险提示语句。第四,投保人在填写完毕后,确认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并由投保人、被保人亲笔签名确认。

4.特别关注保险责任及免责条款内容。

(二)财产保险核赔程序

保险核赔的程序包括接受损失通知书、审核保险责任、进行损失调查、赔偿给付保险金、损失处理及代位求偿等步骤。

(1)损失通知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相关情况,以最快的方式通知保险人,并提出索赔请求。例如: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可能按照合同约定不予赔偿。此外,有些险种没有明确时限规定,只要求被保险人在其可能做到的情况下,尽快将事故损失通知保险人,如果被保险人在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索赔时效内未通知保险人,可视为其放弃索赔权利。

(2)审核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损失通知书后,应立即审核该索赔案件是否属于保险人的责任,审核的内容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单是否仍有效力。2.损失是否由所承担的风险所引起。3.损失的财产是否为保险财产。4.损失是否发生在保单所载明的地点。5.损失是否发生在保险单的有效期内。6.请求赔偿的人是否有权提出索赔。7.索赔是否有欺诈。

(3)进行损失调查

保险人审核保险责任后,应派人到出险现场进行实际查勘,了解事故情况,以便分析损失原因,确定损失程度,认定求偿权利。

(4)赔偿给付保险金

保险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属实并估算赔偿金额后,保险人应立即履行赔偿给付的责任。对于财产保险合同,保险人应根据保险单类别、损害程度、标的价值、保险利益、保险金额、补偿原则等理算赔偿金额后,方可赔付。

(5)损余处理

在财产保险中,受损的财产会有一定的残值。如果保险人按全部损失赔偿,其残值应归保险人所有,或是从赔偿金额中扣除残值部分;如果按部分损失赔偿,保险人可将损余财产折价给被保险人以充抵赔偿金额。

(6)代位求偿

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失或非法行为引起的,第三者对被保险人的损失须负赔偿责任。保险人可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先行赔付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可将追偿权转让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责任方追偿。如果被保险人已从第三者责任方那里获得了赔偿,保险人只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

(三)理赔注意事项

(1)出险后及时报案

出险后请及时报案,以便保险公司提前介入,快速理赔。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提供真实、有效的事故证明

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向保险人提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请求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保险费;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因此,为确保每位客户的合法权益,请提供真实、有效的事故证明。

【编辑 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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