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宠物酒店内被狗咬伤索8万,店家表示不接受

成都商报讯 作为一家企业的高层,成都市民李婷(化名)的国庆假期将是忙碌的。9月25日,她将自家狗狗寄养到在一家宠物酒店,正打算离店回家时,她被同在此处寄养的陌生柴犬咬伤了左臂。

接下来,她的行程和工作全被这件事打乱了,由于酒店方迟迟不提出解决方案,李婷找到了律师,就医疗费、行程耽误造成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失等,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索赔八万元。

然而,这家宠物酒店股东黄女士表示公司今年5月份就瘫痪了,如今无人管理,而对于李婷的诉求并不能接受:“她提出的高标准赔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

事发地

事故:

在宠物酒店寄养宠物,被陌生柴犬咬了一口

因工作上的原因,市民李婷早在今年7月底就在成都一舍间宠物酒店为自家的狗狗预定了一个房间,准备寄养13天,每天的费用是288元。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家宠物酒店,却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情。

9月25日晚上6点多,李婷和朋友带着狗狗来到宠物酒店进行寄养。没待多久,在自家狗狗房间的门口,正准备离开回家收拾行李时,刚把小房间的门打开一条缝就发生了事故,被一只同在宠物酒店寄养的陌生柴犬咬了一口。

“这只柴犬刚遛完回来,没有牵引绳,旁边有个男服务生在照看,它是冲着我的狗去的,我在保护自家狗狗的同时,被柴犬咬伤了左臂。”李婷说,当天她穿了厚厚的羊毛衣,当时觉得痛但伤口不怎么看得出来,没想到后来皮下出血的淤青渐渐明显。

她先后去了两家医院,被告知这道30mmx30mm的伤口急需处理,前段时间她才接种了狂犬疫苗,但医生还是为她打了破伤风针另开具了一些药物,让她发现发烧立即来就医。

李婷手臂被咬伤的位置

李婷在香港一家医院诊断后开具的医疗证明书

伤者:

酒店管理失误 要求相应赔偿

这事一出,李婷也不放心再在这里寄养狗了。当天晚上,她与朋友就带着所有行李离开了宠物酒店。李婷告诉成都商报记者,除去自己看病的治疗费外,她忙碌的工作行程也耽误了,家里的老人也放弃了休假来给她照顾狗狗。

然而,令李婷十分不满的不仅是宠物酒店管理上的失误,还有店方的态度:“他们说我们这样做是有目的的。出事以后,酒店方没有提供任何解决方案,我们也联系不上酒店之前和我联系的那位大股东,而是找了个客服代为转达。”

由于酒店方迟迟不提出解决方案,李婷找到了律师,想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目前,李婷要求宠物酒店所属的成都一舍间宠物服务有限公司(one pet resort)?赔偿人民币八万元并公开道歉。具体诉求包括:

1、李婷被柴犬咬伤后的所有损害实际支出的经济成本,因去医院而耽误工作造成的经济损失,家里老人为了此事件临时更改行程来帮忙照顾宠物的经济损失和严重精神损失,以及此事对李婷方及宠物造成的全部精神损害,赔偿人民币60000元整。

2、该公司已于9月26日退还李婷在该公司储值剩余的人民币4154元(李婷于6月9日储入人民币5000元,在9月25日之前消费共846元)。但由于工商注册信息显示,成都一舍间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没有经营范围和资质,属于欺诈消费者,故之前李婷所有支付给酒店的费用,根据新“消法”规定,需退一赔三。总共需赔付人民币20000元整。

3、微信微博社交平台,必须公开向李婷方赔礼道歉。

故2018年9月29日中午12点前,成都一舍间宠物服务有限公司,应向李婷方共赔偿人民币80000元整,并公开道歉。

咬人的柴犬的电子犬证

宠物酒店方:

不接受顾客赔偿要求

成都商报记者通过工商系统查询发现,成都一舍间宠物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1月10日,注册资本60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宠物美容服务;销售:宠物用品;网上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策划文化交流活动。”确实如李婷向记者所说,该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无宠物寄养、看护。

记者联系到了公司法人王先生,王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从今年五月份开始便没有参与酒店运营,当他得知事情时和酒店的实际控制人黄女士沟通过,但黄女士并未告知解决方案并让他不要参与,“我目前还是公司法人和小股东,黄女士是公司大股东和最大债权人。”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这位黄女士,她说道:“她的狗狗本来在房间里,她没关好所以冲了出来,我们的狗狗才遛完准备回来。”

对于咬人柴犬“QQ”是否有精神问题,黄女士称:“柴犬QQ没有问题,也是寄养在这里的,人家的证件齐全。”她表示,狗与狗见面避免不了叫喊,李婷被咬了后,她听到消息赶到现场想了解情况,可是发现人已经走了。

那么如何解决问题?“我也不知道怎么办,她要起诉就让她起诉呗,因为她提出的高标准赔偿,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证明。”在确认目前谁在管理这家宠物酒店时,黄女士则表示目前股东之间存在分歧,“没有人在管理,今年5月份(公司)就瘫痪了。”

对于黄女士的说法,李婷并不认同,她向记者提供了一份事发后黄女士打来的电话录音,录音中她承认了事件是酒店管理的疏忽以及柴犬QQ“很特别”的说法。电话录音中,记者听到黄女士说“这个狗狗是很特别的一只,我们护理它都必须非常的小心,然后加上这只狗既不喜欢人也不喜欢狗,有时候我们还要清场的,它的房间还是安了窗帘的”。对于前台没有通知管理员来接狗以及遛完狗进门时没和里面的人沟通好,黄女士则说:“是管理上的一个疏忽,这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检讨。”

律师说法:

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 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对此,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小虎认为:针对李婷受伤的责任,由于是被狗咬伤的,而宠物酒店作为其管理方,同时李婷作为消费者,酒店也有安全保障的义务,酒店应当对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婷的诉求基本合理,由于都是此次事件造成的,如医疗费用、个人的机票损失等;但是其中一些间接损失,如家里人的损失、精神损失、公开赔礼道歉等不一定合理。

同时,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指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相关规定,这属于侵害人身的财产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李婷要求酒店赔偿被狗咬伤产生的医疗费,是她合理的诉求。至于精神损害赔偿方面,一般适用于事故导致残疾等严重事故的情况。

【编辑:彭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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